冷链物流条款及服务细则

1  用戶的義務
1.1  物品須放置於適合運送物品的箱子或合適容器內,並妥善封口,確保運送過程中不會出現封口撕裂及破損的情況。不同儲存溫度的貨品亦須獨立包裝及處理。
1.2  箱子或容器內須備有足夠保護力和強度的盒子或緩衝物,以保護產品在合理的搬運過程中免受損傷。躍點冷鏈僅承諾以外包裝情況作為責任界定標準。如產品於派送完成時外包裝無損,而包裝內的產品或其包裝出現損壞,有關理賠申索將不被接納,用戶須自行承擔風險。
1.3  如產品需冷凍/冷藏,用戶須於投寄前預先為托寄物進行預冷。躍點冷鏈將於派送期間,按客戶溫區指示安排托寄物儲存於對應的溫區。如投寄前托寄物未預冷至合適溫度,用戶自行承擔托運風險。
1.4  如產品須儲存於指定溫區,用戶須於托運單上清晰標示產品的儲存溫區,並為貨品貼上躍點冷鏈的溫度貼,以作識別。如用戶未有為貨品貼上溫度貼,躍點冷鏈可代為貼上。如用戶未能清晰指示儲存溫度,用戶須自行承擔儲存溫度異常之風險。
1.5  如用戶安排運送對溫度敏感或容易於運送過程中損壞或變形的產品,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忌廉蛋糕、含配件裝飾的蛋糕、雪條、雪芭、雪糕或其相關製成品、蛋類、鮮活海鮮、冰鮮盆菜、急凍麵團及海膽。躍點冷鏈僅承諾以外包裝情況作為責任界定標準。如產品於派送完成時外包裝無損,而包裝內的產品出現融化、損壞或變形,有關理賠申索將不被接納, 用戶須自行承擔風險。
1.6  用戶須為每件貨品貼上托運單,而托運單上所提供派送所須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寄件人的資料及收件人姓名、交貨地址、電話號碼、內載物品詳情及就在交貨途中對運送物品應採取的特別安排等。如用戶未能為貨品貼上托運單,躍點冷鏈可代為貼上,惟相關服務亦衍生額外的行政費,而用戶亦要自行承擔托運單不符而衍生的風險。
1.7  如因收件人地址及/或聯絡電話不完整或不準確問題導致無法派送,躍點冷鏈將與寄件人聯絡及要求澄清。如因以上問題而導致任何退回、更改派送或重新送貨,有關費用由寄件人負責。然而,躍點冷鏈對在該等情況下不能完成交貨不承擔任何責任。
1.8  如用戶為實體店經營者及/或網店經營者,並售賣《食物業規例》(第 132X 章)附表 2  所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用戶須自行向食物環境衛生署申領規管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並對相關事宜自行負責。躍點冷鏈作為物流服務供應商,概不負任何相關責任。如有需要,躍點冷鏈保留權利於向用戶索取及查詢有關相關證明文件,以確認用戶為合法持牌的經營者。
1.9  為確保產品來源及合法性,躍點冷鏈保留權利於有需要時向用戶索取有關產品的來源地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用戶無法提供產品的來源地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用戶亦須提供能證明產品經合法渠道採購的證明文件。


2  檢驗權
2.1  如有需要,躍點冷鏈有權就運輸物品的安全性及合法性原因隨時拆開並查看包裝內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核實內包裝內的東西。
2.2  如經拆開及查看後,發現運送物品的描述及申報屬失實或具誤導性,或因其他任何原因躍點冷鏈認為未能安全地運送物品,躍點冷鏈保留在不需向寄件人交代原因下拒絕接受此物品,或者可以根據所發現的運送物品內容修訂其運輸費用之權利。


3  不接納的物品
3.1  用戶知悉並同意躍點冷鏈有絕對及全權酌情權決定拒絕運送以下無法安全或合法交付任何物品,且有絕對權力因應其認為合適的方法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銷毀任何因應本條列明為不接納的托寄物。當中物品包括但不限於:3.1.1  任何政府部門、貨運協會及組織所規定為有害物品、危險物品、禁運物品或其他限制物品;
3.1.2  未按照有關海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的物品;
3.1.3  托寄物被列為危險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涉及人類或動物遺骸、貨幣或任何不記名形式的可流轉票據、由政府部門簽發的個人證件、偽冒貨品、貴重金屬和寶石、槍械及其組件、色情物品、非法毒品/藥物及交貨地址僅為郵政信箱或郵編號碼;
3.1.4  托寄物被列為禁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散發濃烈氣味的產品、煙草、鮮花、藥物、疫苗、試劑及化學物品;
3.1.5  收件人地址不正確、不完整或沒有正確標示;
3.1.6  托寄物包裝不全或不足以致未能確保托寄物能在一般及合理情況下安全運送;
3.1.7  任何價值超過港幣 5,000 元的托寄物。


4  運費及其它費用結算
4.1  運費將按照貨物實際重量或體積重量中較高者計算,躍點冷鏈可以對任何托寄物重新稱量和測量以確認其計算結果。
4.2  即使寄件人給出不同的付款指示,寄件人始終對所有費用承擔主要責任。即使付款指示為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如收件人或第三方應支付但未支付的所有運費和其它費用,則由寄件人向躍點冷鏈支付。
4.3  如用戶為特選配送 Jumppoint Select(現金預繳),則代表用戶知悉並同意以下使用條款:
4.3.1  現金預繳為寄付運費及其他增值服務費用結算之用。躍點冷鏈將於客戶每次使用服務後,安排從預繳款項中扣除有關服務費。
4.3.2  新客戶首次預繳金額為 HK$ 2,400,期後每次預繳為 HK$ 3,400。
4.3.3  預繳款項不設使用期限。
4.3.4  預繳款項尚餘 HK$ 1,000 時,躍點冷鏈將提示客戶準備安排下一期預繳。
4.3.5  如預繳款項達至 HK$ 0 而客戶未有再次支付預繳款項,躍點冷鏈將暫停提供服務,直至客戶再次支付預繳。
4.3.6  如預繳款項為負數,客戶須即時安排預繳或補回差額。躍點冷鏈將保留追討欠款之權利。
4.3.7  如客戶於服務期內由現金預繳轉換為月結,客戶須以書面申請,躍點冷鏈將視乎客戶用量審批。首次轉換戶口類型之行政費可獲豁免,期後每次轉換須支付 HK$ 200 帳戶更改行政費。
4.3.8  在合約期內,如客戶希望在保留戶口的情況下安排退款,躍點冷鏈將收取每次 HK$•  150 作行政費,並於收到客戶書面通知後 20 個工作天內安排退回。
4.3.9  在合約期內,如客戶希望提前取消戶口及安排退款,躍點冷鏈將收取 HK$ 200 作行政費,並於收到客戶書面通知後 20 個工作天內安排退回。
4.3.10  如客戶主動取消現金預繳服務後希望重開,客戶須於原帳戶取消後 6 個月後方可再次提交申請作審批。
4.3.11  如客戶預繳結餘為零或負數,並持續超過 3 個月沒有使用本公司服務或安排預繳,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客戶帳戶而不作另行通知。
4.3.12  本公司保留修改以上一切條款的權利,及有權隨時終止客戶的現金預繳帳結算安排, 並即時收回一切帳款。
4.4  如用戶為尊榮配送 Jumppoint Prestige (月結),則代表用戶知悉並同意以下使用條款:
4.4.1  月結為寄付運費及其他增值服務費用結算之用。
4.4.2  標準結算周期為每月 24 日至翌月 23 日,帳單將於結算周期後 3 個工作天內以電郵方式發出。
4.4.3  客戶需於收到帳單後 7 天內以親身繳付現金、郵寄支票、銀行轉帳及電子支付工具方式繳款。完成後請電郵付款憑證至 account@jumppoint.io 作跟進。
4.4.4  每一結算周期設最低消費 HK$ 5,800,當中並不包括代收貨款服務費。(新客戶首一結算周期可獲轄免最低消費)
4.4.5  客戶必須於帳單上的到期付款日前繳付所有費用。若客戶未能依期繳付所有費用,躍點冷鏈保留取消有關月結帳戶的權利,並有權額外向客戶收取逾期未繳的費用之附加費。本公司亦保留循法律途徑追討有關損失。
4.4.6  如客戶於服務期內由月結轉換為現金預繳,客戶須以書面申請,躍點冷鏈將視乎客戶用量審批。如申請獲批,客戶須支付 HK$ 200 帳戶更改行政費。
4.4.7  在合約期內,如客戶希望提前取消月結戶口,躍點冷鏈將收取 HK$ 200 作行政費。
4.4.8  如客戶主動取消月結服務後希望重開,客戶須於原月結取消後 6 個月後方可再次提交申請作審批。
4.4.9  如客戶超過六個月沒有使用本公司服務,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客戶的公司月結帳戶而不作另行通知。
4.4.10  本公司保留修改以上一切條款的權利,及有權隨時終止客戶的月結帳結算安排,並即時收回一切帳款。


5  終止服務
5.1  如雙方希望於合約期內終止服務,一方須提前最少 10 個工作天以電郵方式通知另一方。
5.2  躍點冷鏈將於收到客戶終止通知後即結算有關帳戶的所有款項。
5.3  如客戶帳戶尚餘款項付款未付,躍點冷鏈將準備帳單,客戶須於收到帳單後即時處理及支付。
5.4  如客戶現結預繳有剩餘款項,躍點冷鏈將於收到電郵通知後 20 個工作天內以銀行轉帳方式退回。


6  派送時間及延誤安排
6.1  用戶明白及同意躍點冷鏈因實際情況無法於托運單上參考的派送時段內完成派送,躍點冷鏈不會對任何因延誤導致的損害和損失負法律責任和賠償,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因延誤導致的食品變質。
6.2  如指定收貨人因派送時間而拒絕接收運送物品或拒絕支付費用,躍點冷鏈須在派送失敗後通知寄件人,並向寄件人尋求貨品處理的指示(所有有關的費用將會由寄件人負責),惟躍點冷鏈保留因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寄件人該指示的權利。
6.3  如寄件人未能在躍點冷鏈通知派送失敗後提供恰當的指示,躍點冷鏈可酌情決定如何處置運送物品(所有有關的費用將會由寄件人負責)。如躍點冷鏈發現運送物品為易損毀的物品或在其他情況下會變質,躍點冷鏈有權立即自行決定處置該物品的方法。寄件人同意躍點冷鏈不會因本條款引申的任何損失負上責任和賠償。


7  躍點冷鏈的責任
7.1  躍點冷鏈對任何一單派送訂單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遺失或損毀,所承擔的責任僅限於實際貨品的直接損失 (即貨物成本價值),且不超過本條款和條件第 9 條所規定賠償邏輯及的賠償限額。
7.2  躍點冷鏈概不對間接或相應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收入、權益、未來業務或預期存款的損失,即使躍點冷鏈在接收運送物品之前或之後知悉該等損失或損害的風險亦然。
7.3  用戶明白和同意不會對躍點冷鏈因下列或與之相關的情況所招致的損失或損害作任何法律追討:
7.3.1  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行為或疏忽,包括但不限於,寄件人、指定接收人或任何政府官員;
7.3.2  運送物品磨損及破裂、擺放錯亂、發熱、發黴、腐爛、變色、變質、爆炸及易燃;
7.3.3  因不可控制的情況所導致的後果,並使躍點冷鏈無法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天災(如惡劣天氣、洪水或地震)、停工、罷工、工業糾紛、戰爭、任何政府行為(包括政府部門的延誤、沒收或扣留運送物品)、意外事故、交通堵塞或擁 擠、機械故障、或其他事件;
7.3.4  用戶未能為托寄物提供充分保護包裝及完整且準確派送指示;
7.3.5  用戶為達指定目的而自行更改托寄物的儲存溫度,當中包括但不限於為托寄物進行解凍或急凍,而最終未能達至指定目的或對托寄物品質造成損害;
7.3.6  用戶錯誤地申報儲存溫度或在任何時間錯誤地指示躍點冷鏈有關托寄物的儲存溫度;
7.3.7  寄件人未能針對托運單上所指的運送物品採取任何特定的預防措施;
7.3.8  交付禁寄的物品(躍點冷鏈並不知運送物品的內含物包含或包括該等物品)。


8  理賠及索償安排
8.1  用戶須在派送完成後 24 小時內就運送物品之受損和/或損失提出書面申索,並提供有效的證明,例如備有拍攝時間及日期的影片。如未在該期間提出申索,躍點冷鏈有權對該申索視為過期申索且不受理。
8.2  每件運送物品只限提起一次申索,而申索解決的定義為與是次事件相關損失或損害的完全及最終解決。
8.3  在任何情況下,躍點冷鏈對任何一件托寄物所承擔理賠索償及責任將不會超過貨物的申報價值 (上限如 9.4 所示) 或是次運送運費三倍,一般以價低者為準。
8.4  每單理賠上限為 HK$ 1,000。
8.5  如運送物品受損,賠償金額須基於躍點冷鏈自行對其損害程度及其內含物的實際現金價值所作的評估釐定,惟賠償金額不得超過賠償限額。
8.6  托運人須自行評估及按實際需要,自行為托寄物購買保險。


7  損失及彌償
7.1  用戶在此聲明並擔保將自行承擔貨運服務運送的物品時所蒙受的損失或損害風險。如有任何第三方就該等損失或損害而向躍點冷鏈提出索償,當中包括及不限於所有索求、申索、訴訟、法律程序、訟費、其他費用及開支。用戶承諾於法律上維護和彌償躍點冷鏈,包括躍點冷鏈之董事、經理人、僱員、代表及代理人因此而所承受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2  如躍點冷鏈發現運送的物品而蒙受損失或損害,躍點冷鏈須在發現該等損失或損害起計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寄件人,並向寄件人尋求恰當行動的指示。如寄件人未能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指示,躍點冷鏈將對運送物品採取其認為恰當的行動,例如重新安排送貨、退貨給寄件人或暫存運送物品,所有有關的費用則由寄件人支付。
7.3  如因用戶錯誤地申報儲存溫度、在任何時間錯誤地指示躍點冷鏈有關托寄物的儲存溫度或用戶為達指定目的而自行更改托寄物的儲存溫度,當中包括但不限於為托寄物進行解凍或急凍,而最終未能達至指定目的或對托寄物品質造成損害所引至的第三方索償,用戶須維護和彌價因第三方的索償而所承受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8  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8.1  提交托運單後,即代表用戶批准躍點冷鏈使用托運單上的個人資料作所有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於躍點冷鏈在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於必要時向任何政府及/或監管機構披露有關的個人資料。

9  可分割性
9.1  本條款和條件任何部分的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